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影响,全面彻底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防指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县(市、区)防指组织对全区域全领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自查,设区市、赣江新区防指在组织对本级全面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核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防汛隐患全面排查,对行业内防汛隐患排查、汛前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防指检查主要内容:
1. 责任体系。行政责任人、党政领导包片分工负责制、山洪灾害防御五级联防责任、各类工程责任人、城镇内涝点责任人等落实情况,包括涉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野景区、工地营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
2. 预案方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水库(堤防)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工程度汛方案等预案方案编制、审批、演练,以及防指(防办)年度工作方案落实等情况。
3. 工作机制。防指(防办)工作机制、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防汛抗旱“3310”水文情势预报服务等相关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情况。
4. 风险隐患。相关行业领域防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情况。
5. 物资队伍。防汛物资储备、力量准备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以及高风险区域的物资队伍预置等情况。
6. 支撑保障。防汛业务系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以及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障等情况。
7. 值班值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值班值守办公场所、设备保障等情况。
8. 其他。群众转移避险措施落实、水毁工程修复以及防汛准备工作等情况。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主要内容:本行业防汛责任体系、预案方案制定及实施、队伍物资准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监测预警及信息共享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各县(市、区)要在2月9日前完成自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月底前完成核查检查。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严峻复杂的防汛形势,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情况、行业部门特点细化相关检查要求,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条跟踪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三)检查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迎来送往和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四)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防办及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监狱管理局、省气象局、省水文监测中心、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于3月5日前,将防汛检查隐患汇总表(详见附件1)以及检查发现的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防汛安全的重点隐患整改清单(详见附件2)报省防办。
省防办联系人:李程洋,0791-85257382,18179111753。
邮箱:fxkhc@yjglt.jiangxi.gov.cn。
附件:1.2024年防汛检查隐患汇总表(略)
2.2024年防汛检查重点隐患整改清单(略)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应急厅网站